輝度(亮度):當我們目視某物所看到的光,實際所感受到的明暗。

可以兩種方式表達:一用於較高發光值者如光源或燈具,直接以其發光強度來表示;另一則用於本身不發光,只反射光線者如室內表面或一般物體,以亮度表示。

講嚴謹一點就是被照物每單位面積在某一方向上所發出或反射的發光強度,用以顯示被照物的明暗差異。

公制單位為燭光 / 平方公尺(candela/㎡,cd/㎡)或尼特(nit),不是繭居族,英制單位為呎朗伯(footlambert,fL)。